又有企业“逼婚了”,这次是山东的一家化工企业。该企业要求单身员工“限期结婚、否则解聘”。网友们纷纷评论说,太离谱、太荒诞。
根据网传帖文显示的具体要求,28到58岁的单身员工,在今年三季度底之前成家立业,否则就是新时代的“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相应的处罚措施也很具体:一季度内完不成的,写检讨;二季度内完不成的,公司要进行考核;三季度内完不成的,直接解聘走人。
对于相关指令和措辞,网友质疑涉嫌违法。按照《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婚姻自由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而《劳动合同法》中,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基于法定情形,如员工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未在规定时间内结婚" 显然不在此列。
而且,员工的婚姻状况,显然属于私人生活范畴。企业强行干涉员工的婚姻问题,是对员工个人权利的严重侵犯,也反映出企业管理理念的偏差。
引发争议后,企业回应了:出台通知的本意,是帮助和督促大龄未婚职工拿出一定时间和精力为自身的人生大事去努力,但确实方式方法过于简单,将倡议事项搞成了硬性制度规定。沂南县人社局也向企业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撤销并废止了通知所提出的规定。
企业过度干涉员工的生活,其实并非个例:之前有规定员工发型的,有干涉员工社交活动的,甚至还有对结婚彩礼和酒席做规定的。纵观这些"大家长式"的做法,背后依然是企业管理者边界感的缺失和对人基本权利的漠视,恐怕很难讲好现代企业故事。
编辑: | 周宏妍 |
责编: | 潘桑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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