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青浦区检察院”)近日以犯走私毒品罪判处一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从青浦区检察院披露的信息看,当事人从境外卖家购买到毒品,通过“护发素”的名义发货至学校,最终投毒未遂。该报道本是为了给社会各界敲响警钟,尤其提醒学生不要被不同形式的毒品所误导。然而,部分媒体在转发这条新闻时,却出现了“望文生义”的现象。
例如,部分媒体援引澎湃新闻报道时,将原文中的“某职业技术学院”改动为“上海职业技术学院”。此后,该媒体的自行揣测又被多家媒体搬运使用。
但经上海辟谣平台核查,相关案件并非发生在上海。
从澎湃新闻原文看,报道全文未提及投毒事发地位于上海。上海辟谣平台记者又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获悉,报道中提及的“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是浙江省温州市职业技术学院永嘉学院,当事人是该校学生,籍贯浙江。
同时,根据上海高院官网公布的相关案件刑事判决书,并没提到事发地点。不过仔细审读就可发现,青浦检察院今年以来公诉过两起“走私毒品案件”,相关案件之所以由青浦检方起诉,与青浦区物流企业较多、涉及海关缉私监管事宜有很大关系。
截至发稿前,澎湃新闻已补充了案件的学校信息和当事人籍贯信息。部分将学校或当事人冠以“上海”区域的媒体已删除原发稿件。不过,许多不明真相的官方媒体仍在援引转发错误内容,遗留的负面影响仍在持续,此类现象引人深思。
将案件审理地“等同于”事发地这样的失误,不该是一家专业媒体应有的水准。新闻工作者没有尽到基本核实义务,就“自行脑补”,闹出不必要的误会,更是不可取。在当下一些热点话题的传播中,这样赶热点、抢速度的“丝滑操作”经常出现在自媒体账号。如本次事件中“star星视频”、头条账号“一蓑烟雨任平生0327”。作为正规的新闻媒体,应当警惕此类现象,要坚持去伪存真的把关职责,克制“流量冲动”,为传达准确信息、净化网络空间发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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