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郭女士家的房子进入了闵行区人民法院强制拍卖的程序,因为法院判决她去世的丈夫侵占了其哥哥170万的卖房款。郭女士认为这笔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应该由她来偿还,所以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那么这笔钱为什么法院会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郭女士又会做何选择呢?
郭女士的丈夫陶先生共有兄弟姐妹5个人。父母过世后,2006年,陶家在黄浦区中华路的房子被旧改征收。其中一套住房由郭女士的丈夫陶先生和其哥哥共有。由于陶先生的哥哥患有精神疾病,常年住在精神病院,所以这套共有的房产实际由郭女士和其丈夫实际掌控。10多年前,郭女士夫妇将这套共有的房屋出售,用其中的148万购买了新的住房。
郭女士说,丈夫陶先生将哥哥那170万的卖房款,给了他的两个姐姐,但却拿不出证据。于是陶先生去世后,他的三个姐妹将郭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偿还这170万的卖房款,以解决住在精神病院哥哥的养老问题。
根据法院调查,这340万卖房款,其中148万用于购买了郭女士现在居住的房产,100万用于购买基金,剩下的钱用于自己家庭和个人的开销。执行法官胡汇哲明确告知被执行人郭女士,这笔欠款属于夫妻俩的共同债务。
虽然法官再三晓之以理,但郭女士还是一拖再拖,不愿执行生效判决。法官调查发现,郭女士并非只有一套住房,她名下有两处商铺、两处房产,于是法院全部予以查封,并请拍卖公司上门对郭女士居住的房屋进行估价,准备强制拍卖。与此同时,法院还冻结了郭女士的工资卡,这下郭女士着急了。
2022年12月13号,法官胡汇哲来到郭女士家楼下,张贴拍卖通告,并再次前往郭女士家,希望她能主动履行判决。最终,被执行人郭女士同意先筹措110万给陶女士,以此暂时保住自己的住房。不过,虽然交出了110万,郭女士依然不死心,继续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胡法官表示,如果高院维持原判决,法院将再次启动拍卖程序,将剩下的60万元执行到位。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郭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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