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标来源直接“照搬”,近段时间,社交平台上盗图盗视频现象频繁发生。
有博主表示,自己给95岁的爷爷庆生并拍摄视频发布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没想到过了两天,爷爷的视频“被偷了”。据这名博主介绍,他发现自己的视频被盗用后,又发了一条澄清视频,再三强调,视频中的老人是自己的爷爷。结果,这条澄清视频又被对方“搬运”了过去。
记者查看这位盗用视频的博主账号发现,其粉丝量超过65万,获赞量近5000万。经对比发现,其首页几乎所有作品都是从其他短视频博主处照搬而来。有网友在其评论区指出“视频是盗用的”,但博主置之不理、平台方也未下架该视频。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网红“痞幼”盗视频一事也是闹得沸沸扬扬。博主“丁亦然”发文称,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痞幼”发布的冰岛旅游视频中,出现了自己拍摄的原创视频片段。在粉丝举报下,平台对涉事视频做了处理,目前已无法查看。“痞幼”之后也发布正式道歉声明表示,深刻意识到自己的认知有很多错误。此外,不少受访博主还反映,有部分盗用原创的图片、视频社交账号虽然会在评论区注明出处,但实际从未询问原作者“是否可以转载”。
比起发现被人盗图盗视频,不少博主表示,更让人感到愤怒又无奈的是后续维权难。尽管不同社交平台都有针对盗用作品行为的举报途径,但一般作品被投诉之后,平台并不会立刻对作品作下架处理,而是会给被举报账号提示,多次被举报后才可能会对相关作品进行限流,但只有举报量达到一定数量之后,才可能将作品下架。
跨平台举报就更是难上加难,比如之前案例中“爷爷视频”被偷走的博主就表示,盗取他视频的博主账号在另一个短视频平台,如果要在该平台进行举报,必须提供原创视频证据,由于自己在相关平台没有账号,难以证明视频原创性,想维权只能通过诉讼,考虑到时间和精力上的耗费,不少人只能作罢。
律师游云庭在接受东方卫视采访时表示,图片、视频制作完成后,作者即享有著作权,未经作者同意擅自使用他人作品的,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素材涉及作者的个人照片,侵权人谎称其为自己的照片还可能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他认为,盗图盗视频情形频发,从客观角度来说,是因为平台上盗用成本很低,图片视频保存十分便捷,且发布时也不需要对图片视频是否侵权进行审核,而从主观角度来说,是因为盗用者法治意识不足、缺乏法律知识,希望借此获利、不劳而获。
在社交媒体时代,与视频流量、点击量挂钩的,很可能直接就是经济收益。有一些盗图的博主被投诉多次依然不收敛,还在主页“店铺”里挂上了商品链接。这意味着,盗版视频带来的流量很可能为他带来不错的经济收益。另有媒体统计,“痞幼”近三个月的广告收入就达到了1620万,她自己在发布道歉声明时也承认,可能因为太多“想给自己的视频丰富点”的找素材诉求,失去了对艺术创作者初心的共情。但是,如果高昂的广告收入背后都是一些照搬而来的视频,不仅对原创者有失公平,也将损害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那么,针对盗图盗视频频发的问题,我们该如何进行规范治理?对此,律师游云庭表示,最为重要的是要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做好事前审核,对于有问题的视频可以增加确认版权等环节。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制止,同时积极帮助被侵权人维权,而非推诿责任。游云庭还建议,平台可以建立一个信用奖惩体系,对原创账号进行加分奖励,对于侵权账号则给予惩罚,比如说第一次抄袭给予扣分、第二次给予禁言,如果多次不改,直接注销账号等。只有多措并举提高保护水平,平台才能不辜负互联网使用者的信任。
总之,版权意识不应仅停留在规范上的文字,从业者、平台用户与监察者都应将版权意识内化于心,从源头抵制盗用、抄袭等行为,才能维护行业的真正繁荣。
(看看新闻Knews编辑:彭晓燕 翟静 阮丽)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