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如不加以引导,很容易误入歧途。扬州仪征就有个“熊孩子”,多次实施盗窃,而家庭无管教能力,最终他被送进收容所教养。
警方在审查一起未成人盗窃案件的时候,发现嫌疑人王某和另外一个人一起盗窃。检察官介绍,案发时,王某还不到16岁,他伙同另一名嫌疑人吴某在仪征城区、化纤生活区等地,采用撬门入室等手段,盗窃摩托车、电动车、手机等财物。而在2018年-2019年期间,王某竟伙同他人实施盗窃70多起。
王某年龄虽然比较小,还不满十六周岁,但是他在整个案件的作案过程中,手法是很老练的,有一定的反侦查经验。而且在和比他年龄大的人一起实施盗窃的时候,王某起到了一个组织指挥的作用。
根据《刑法》: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责令家人或监护人加以管教。而王某的父母早已离异,从小就缺乏家庭管教,如果再任由他迷失,对自身成长和社会稳定都将产生不利影响。为此,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收容教养一年。
经过持续矫治,目前王某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危害性,表示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
6月7日,这起对罪错未成年人收容教养的建议案被列入江苏省“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起典型案例。据了解,2019年以来,扬州市检察机关对罪行较重的未成年人批准逮捕35人,起诉119人,保持了必要的司法震慑;对于罪行较轻的未成年人坚持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65人,不起诉86人。检察机关表示,将进一步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精准帮教涉案未成年人,助其回归正轨。
(素材来源:扬州新闻频道 实习编辑: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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