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长宁区的新泾七村,住着一位老太太。陈老太年近8旬,从未婚配,也没有子女。十多年来,老人一直独自生活着。老人家一个月的退休工资有7千多,生活水平还算可以。
一年多前,老人的生活渐渐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状态。夏天的时候,她出门买菜,却迷路走丢了,是派出所通知了居委将她接了回来。居委干部安顿好老人后,一转眼,老人却又出了意外,独自出门摔倒在了小区路边。
老人渐渐显示出阿尔兹海默症的症状,时常餐食不定。居委会和邻居们为了照顾她,安排了大量的人力,几乎每天上门关心老人的餐食。可老人却依旧会自行出门,捡拾猫粮狗粮吃,甚至还捡路边的烟头送进嘴里。
老人糊涂了,连自己是否吃过饭都不清楚了,有时居委上门关心时,老人说自己吃过牛奶面包了,可牛奶面包的包装袋痕迹丝毫没有。一天早上,老人晕倒在自己家门口,救护车来了,检查之后,说是饿的。
老人不仅没法照顾自己,她的异常举动,还时常对邻居造成困扰。老人每天都会用报纸包了大便往窗外扔。邻居找她,她也就笑笑不说,然后继续扔。邻居无奈,只好每天自己用清水自行冲洗。
老人家里的管道时常堵塞,可即便满地水,老人宁愿在家淌着水走路,也不报修。一两年里,楼下邻居漏水了三、四次。其中一次,楼下中学生的电脑,被漏水泡了个透。
居委会将老人送进了医院,老人确诊了阿尔兹海默症,在医院里住下了。老人的日常生活终于能得到基本护理了,可是,问题来了。住院要用医保卡、尿布等生活用品需要花钱买、护理阿姨的费用也要付。要知道,在此前,为了照顾老人,居委、好心的邻居,都是自掏腰包帮助她的啊。老人有钱的,可是,谁都没权利去动用她的钱。
老人急需的,是一位愿意照顾她、且有能力照顾她的监护人。去哪里找呢?
老人只有一位亲人,她的妹妹。可是三年前就随着自己的女儿去了新西兰,这几年里从未回来,而且自己身体也不好。妹妹既不愿、也没有能力成为老太的监护人。眼看着陷入困境的时候,老人住所所在的新泾七村居委会,挺身而出了。居委会到长宁法院提出诉请,要求法院指定居委作为老人的监护人。
庭审过程中,居委出具了由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的检测报告,证明老人已经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多位邻居出庭,证明常年来都是由居委在照顾老人基本的衣食起居。作为老人代理人的民政部门,也同意居委的诉求。法院支持了居委提出的诉请,指定居委作为老人的监护人。老人的晚年生活终于有了依托。
我们为居委由衷点赞。毕竟,这并非居委的份内职责。相反,一旦成为老人的监护人,会为居委增添很多额外的工作:每一笔支出都要有明晰的流程、老人今后的衣食起居、生老病死,全都成了居委的责任。在这个时刻,新泾七村居委的挺身而出,让我们的老人,多了心安;给我们的城市,添了温暖。
(实习编辑:马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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