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12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吴恒、环资委委员吕彩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副主任许安标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近年来,全国人大的备案审查工作从幕后走向台前,违法的红头文件提出的备案审查建议有没有落到实处?在备案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又是如何处理的?今后会不会动用撤销等手段来增加备案审查的刚性?
许安标说,备案审查是我们国家维护法制统一、维护宪法权威的一项很重要的宪法性制度。就制度说,主要是两方面内容,一个是备案,一个是审查备案。审查包括主动审查和申请审查两种。
许安标表示,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到去年年底,法制工作委员会共收到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1527件。按照职责分工,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的是1206件,占比达79%。其中建议对行政法规进行审查的是24件,占2%。建议对司法解释进行审查的1116件,占92.5%,这个比例比较高。数据分析也是传递很大的信息量。
许安标介绍,201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之后,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审查建议的数量出现大幅度的增加。仅2018年1月和2月,我们就收到了4000件,我们还正在进行甄别,有一些是表示感谢的支持,也有一些是提出了新的审查建议。审查建议整体增长速度快,涉及领域广,主要聚焦国家法制统一,涉及人民生活领域的主要有:【1】涉及市场经济活动,公平竞争规则方面的规定;【2】有关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方面的规定;【3】有关婚姻家庭、劳动用工方面的规定;【4】有关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刑事、行政措施有关规定。
许安标表示,对收到的公民审查建议,有一套程序,逐一接收、登记、审查研究,发现存在与法律不适当的问题,积极稳妥处理。包括分流——展开研究——召开座谈会咨询、向制定机关发函寻求解释——慎重提出处理意见。提高审查的刚性,在很多情况下很多问题走不到动用撤销的情况,但在制度设计上有相应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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