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九江修水的周先生在当地购买了一套有限产权的公租房,在公租房里住了也有三四年了,可是,在缴纳代办费之后,产权证一直没有办下来。
周先生是九江修水县杨家坪林场的一名工人,眼前这些用木头搭建起来的房子是他在林场上班时居住的,也是他当时唯一的房子,可是,由于连最基本的遮风挡雨的功能都很难实现,一直是他的一块心病,直到2010年前后,他听到一个好消息。周先生所说的政策,指的是国家林业局和住建部出台的《关于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的通知》,其中提到,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中央补助每户1万元,省级人民政府补助每户不低于1万元。周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县里面为了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建设了公租房销售给他们,公租房的面积都是50平米,总价6万7千多,除去减免的两万块,每户只要支付4万7千块钱就可以将房子买下来。当时,林场里一共有800多户选择购买,
让人感到疑惑的是,既然是公租房,为什么能对外销售呢?原来,根据我省2013年出台的《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西各地区政府2007年以后组织建设的公租房可作为出售房源,购买人在购买公租房有限产权满5年后,补足当年认购时的住房建筑安装成本和综合成本价的差价,以及土地出让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以后,可以上市交易。可是,购买了公租房的林场职工告诉记者,产权证一直没有办下来。
在购房合同上记者看到,公租房的出卖方为修水县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中第十一条约定了产权登记的事项,约定修水县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周先生他们代办产权证,但是什么时候办,并没有注明。记者了解到,周先生他们这套公租房的出卖方为修水县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在2018年3月8日之前,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匡先生,如今是修水县房管局副局长。4号下午,记者来到修水县房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匡局长开会去了,记者通过电话没能联系上匡局长本人。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修水县房管局保障房管理所,一名负责人向透露,周先生他们所在的公租房小区之所以到现在没能办理产权证,和小区的竣工验收手续有关。其实这么多年来,该小区的消防验收一直没有通过。既然连消防这一块的竣工验收都没完成,怎么就已经住进去了好几年呢?对此,卢先生没有给出回应。此外,卢先生还介绍,除了竣工验收的原因,这些公租房的用地手续也存在一些问题,导致产权证迟迟下不来。修水县保障房管理所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再次向记者透露,当时,其中一个公租房项目的开工建设,的确存在用地手续不齐全的情况。
不过,修水县房管局保障房管理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此事,他们会积极处理。
(视频来源:江西都市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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