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我市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风险区等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对7日内有疫情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对7日内有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对7日内有疫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对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医疗机构、学校等有关单位加强健康码查验,对来沪返沪的工作人员、学生等协助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国内疫情风险区,非必要不出境。出行时,做好个人防护、手部消毒等,开展每日自主健康监测。在来沪返沪后,开展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其间每天早晚两次自测体温,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规范佩戴口罩。
继续加强自我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五还要”:要继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选择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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