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方便和优化企业办理环节,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今天发布通知,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从7月1日提前到4月1日起,与社保基数同步。
通知明确,4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7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8年月平均工资,月缴存额上下限也将随之调整。
据了解,2019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此外符合规定情形的,单位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朱正炎 戴晶磊)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