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上海市环保部门获悉,截至今年10月底,长江经济带上11省市126个地市排查发现的490个环境违法问题,已完成整改457个,占全部任务的93.3%。其中,上海、浙江、江西3省市完成了全部清理整治任务;安徽、湖北、四川、湖南、重庆5省市完成率达到90%以上。
这次,在上海清理整顿的违法问题中,包括了六个位于松浦大桥附近属于一级和二级水源保护区的企业排污和排污口,切实保证黄浦江水源。
据了解,在专项行动过程中,有近百年的建设项目因与保护区水源地冲突也不得不实施搬迁。也有一些地方选择避开工业企业和码头,重新规划设立城市饮用水的取水口。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障饮用水源安全。环保部表示,江西九江7个码头的清理、上海市规划整合取水口工程以及四川资阳与成都解决跨界水源污染问题等都是历史遗留问题,都是不容易解决的问题。最终,在各地政府重视和努力下得以完成。
根据2017年6月第三次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开展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等活动;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2016年5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环保部决定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组织开展了为期近两年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要求11省市的12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将31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里的490个环境违法问题全部在2017年年底前清除完毕。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韩琼 实习编辑:朱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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