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一电动车驾驶员遭遇的士乘客“开门杀”,住院84天离世,近日,出租车司机和乘客被告上了法庭,电动车驾驶员家属索赔百万元。
出租车司机李师傅说,事情要从今年4月7日说起,当天中午12点多,他在柳州青云菜市口接了两位乘客。其中70多岁的李阿婆坐在副驾,李阿婆的朋友则坐在后排,两人分别要前往华侨医院和柳州市第八中学。
“当时送他们到达这个位置以后,刚好遇到红灯,乘客李阿婆提出来要下车,我说可以,但是你要等我到前面斑马线,我停好车,你再下车。”出租车司机李师傅表示,当时坐在副驾的李阿婆不听他的建议,直接打开车门下车,结果车门将一辆直行的电动自行车刮倒,电动车驾驶员从车上摔下来,倒地不起。
“倒了以后,我开了双闪灯,立即下车去查看伤员的受伤情况,然后马上报了交警急救。”出租车司机李师傅介绍,倒地电动车驾驶员六十多岁,当时已经昏迷。
随后,伤者被送到医院救治,交警也赶到事故现场展开调查。经查,交警认定乘客李阿婆承担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李师傅和电动自行车骑手负次要责任。经医院检查,电动车驾驶员颅脑损伤,且伤势比较严重,经过84天的治疗后,于今年6月30日不幸身亡。在治疗期间,医疗费共57万多元。
由于大部分的医疗费一直没有得到赔偿,电动车驾驶员的家属把出租车司机李师傅、以及其所属的出租车公司,承保的保险公司和乘客李阿婆告上法庭,要求四被告承担75%的赔偿责任,共计一百多万元。11月10日,柳州鱼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并将择日宣判。
(素材来源:广西台新闻中心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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