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责之外再加惩戒,对于因实施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被追究刑责的人员,公安部拟出台惩戒办法,处以三年惩戒期。
征求意见稿提出,综合运用金融惩戒、信用惩戒,以及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惩戒措施,同时也会保留惩戒对象基本的金融、通信服务,确保满足他的基本生活需要,体现惩戒的适度性。
同时,征求意见要求将惩戒依据、期限、措施和申诉权利,书面告知被惩戒对象,并明确了申诉、受理、核查、反馈和解除等工作的程序和时限,充分保障被惩戒对象的合法权益。
(编辑:张博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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