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交警扣住了我的资料不给,我要办业务也不给,大家可以评评理!”
近日
在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
事故审理大队窗口
发生了这样一幕
一名男子举着手机对着工作人员
嘴里还喊着”请大家评评理“
究竟是怎么回事?
4月21日上午10点多
柯某来到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
事故审理大队窗口
向民警提出要处理机动车违法业务
然而办理窗口的交警
却从身份证上发现了不对劲的端倪
交警:这上面不是你吧?上面不是你啊。
柯某:是我呀。
交警:这怎么是你啦?这不是你。
柯某:在哪里看,不是我呢。
交警:这脸不是你啊,对不上的。
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 吴肖春:
我通过比对,发现他拿出的身份证件和他本人是不一致的,所以我现场就向他提出,这个不是他本人的,他坚持说是他本人。
民警立即意识到了
柯某是在冒用他人身份证件
办理业务
驾驶员朋友都知道
一本驾照扣满12分
公安部门将会扣留驾照
要求驾驶员重新学习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知识
参加考试合格后
12分的记分予以清除
并将驾照发还给驾驶员
柯某在4月20日产生了一起交通违法记录,将面临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可当时柯某的驾照已经记了9分了,一旦使用自己的驾照处理机动车违法业务,意味着他将“回炉再造”。于是,他动起了歪脑筋,想用自己侄子的驾照帮自己代扣分。
民警识破柯某的技俩后
随即严肃警告
冒用他人身份是违法行为
可柯某这时
突然掏出手机开始录制视频
声称“办理业务时被民警故意刁难”
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柯某企图打着
”曝光民警刁难“的幌子全身而退
但终究是逃不过法律制裁
直到被民警带至询问室后,柯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向民警承认了自己所提交的并非本人证件,而是自己侄子的身份证和驾照。
最终,柯某因为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被行政拘留三天。当然,罚款200元、记3分也是逃不掉的!
看来拘留结束
柯某就可以着手“回炉重造”了
警方提醒:
伪造、变造、买卖、冒用居民身份证,以及泄露、窃取、冒用公民个人信息都是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市民朋友切勿以身试法。
最后小坊也要提醒一下
各位驾驶员朋友
如果犯了错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民警都是”火眼金睛“
各种诡计都能识破
不要试图耍小聪明来逃避法律责任
否则既得不到任何便宜
还得”进去蹲“!
记者:李婷婷
摄像:杜永超
编辑:李丽洁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