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崇明县交警部门在八一广场附近对往来车辆的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这时,一辆白色小轿车急停靠边,引起警方怀疑。看到交警上前盘问,一名女子当即从副驾驶下车,试图换到驾驶室。
已坐上副驾驶位置的男子身上散发着一股酒气。在交警的盘问之下,他老实交代自己刚才喝了一瓶啤酒,由于已经喝了多时,抱着侥幸心理上路。
之后的酒精测试显示,这名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毫克,侥幸没有达到酒后驾车的标准。
而另一位同样声称只喝了“一瓶啤酒”的驾驶员经过测试,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竟然达到了150多毫克,为醉酒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
记者:一瓶啤酒怎么会出来一百五十几?
驾驶员:我也不知道,我就车子移一移。
记者:很危险的呀。
驾驶员:危险么就危险了,我车子移一移呀。
醉醺醺的驾驶员并没有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根据法律规定,危险驾驶罪将被吊销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
崇明交警大队大队长范汉仁表示,除了吊销驾驶证以外,还要判刑,判拘役1到6个月。
(看看新闻网记者:龚怡涵、吴仲亨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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