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13时许,被告人陈某到青浦法院立案大厅申请立案,因提供的材料不全,被工作人员告知其要求前夫还款的诉求无法立案,此事头脑发热的陈某突然情绪失控,推倒了立案受理窗口的电脑显示器,并扔砸立案大厅圆凳以泄愤。随后陈某在被法警制止并带离时,抓伤、咬伤多名法警。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在法院立案大厅,肆意殴打多名法警,并致其中一人轻微伤,情节及后果均较为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最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随着老百姓法律意识的提高,将矛盾纠纷诉诸法院请法官来裁断是非曲直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不过既然到了法院,那就得严格按照法院的规定和程序来办事,共同维护司法秩序。
(编辑:余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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