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上海静安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在轨交内强制猥亵的案件,这也是上海首例轨道交通内强制猥亵入刑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1日,被告人王某在八号线车厢内,先后紧贴两名女性被害人,实施触摸行为,被当场扭送到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利用地铁车厢相对拥挤、不易察觉、较难避让的客观条件,及被害女性当众羞于反抗的心理特点,违背妇女意愿,且其中一名为未成年女性,被告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表示,希望通过对于这起案件能够对有类似行为的行为人起到震慑的作用,同时也希望广大女性同胞能够在遇到不法侵害的时候,能够勇敢站出来。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特约记者:张琦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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