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在安徽亳州利辛县城发生了一起电动三轮车撞人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不是积极抢救伤者,而是做出了一系列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
监控视频显示,当天早上5点23分左右,一名妇女在横穿马路的时候,被一辆三轮车撞到。出事之后,三轮车驾驶员也下车查看了,可是,他一没救援,二没报警,而是骑车跑了。
被撞的妇女今年50多岁,由于伤势较重,加上耽误了治疗,经过医生抢救无效后死亡。通过调取监控,摸排走访,民警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确定了嫌疑人。
在嫌疑人家中,警方没有发现肇事三轮,嫌疑人也不承认开车撞人一事。但在大量证据面前,嫌疑人马某最终承认了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
据嫌疑人马某交代,撞人后心里害怕,一看周边没人,就来了个一走了之。回家后,又舍不得扔掉肇事车辆,想想还能卖几个钱,就把三轮给拆解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目前,嫌疑人马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来源:安徽科教 编辑:余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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