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发布了示范区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范围涵盖了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以及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全域,报告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示范区执委会共同开展评价,以统一尺度、统一标准系统评价了示范区2021年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对近三年来生态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进行了分析。
稳中有升 逐年改善
监测数据显示,2019至2021年,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呈现稳中有升趋势。2021年,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87.4%,其中优级天数为107天,良级天数为212天,轻度污染天数为45天,中度污染天数为1天,无重度及以上污染日。值得注意的是,近三年内,示范区内均无重度及以上污染日,中度污染天数逐年下降。
示范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也有所改善。2021年,示范区优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4.6%,无劣Ⅴ类断面。其中,优Ⅲ类水质断面比例逐年上升,2021年示范区优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较2020年上升5.8个百分点,较2019年上升9.6个百分点;
2021年昼间时段,示范区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均值在52.7至53.3分贝之间,均值为53.0分贝,评价等级均为较好。2019至2021年昼间时段示范区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年度监测均值在52.5至54.0分贝之间,平均值为53.2分贝。
三个维度 保持统一
这份喜人的成绩单离不开沪苏浙两省一市为不断夯实示范区的生态绿色基底所付出的努力。在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南京大学)主任毕军看来,统一的生态环境标准、统一的环境监测体系以及统一的环境监管执法使得这份全国首次跨行政区域开展的生态环境质量年度评价成为可能。
在毕军看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统一,包含了统一的生态环境标准、统一的环境监测体系,以及统一的环境监管执法三个维度,而对于这三个维度的一系列行动方案已经实施。
他表示,沪苏浙两省一市,针对环境空气监测治理的重点领域,此前就已经联合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弃线上监测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文件,在国内都是首次。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的统一方面,示范区内各地的生态环境部门,也联合印发了环境监测联动方案,以及数据共享方案,初步实现了主要环境质量数据的共享。这些都为示范区守护同一片蓝天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总结经验 形成范本
毕军认为,这份报告可以为其他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治理和制度创新,提供一个长三角范本。他表示,现阶段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已经形成了良好成果,未来可以在此基础上形成可持续、跨区域、常态化的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同时,他还给出三点建议。
一,要确保已发布的各类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可以严格同步落实,并且在这基础上,逐步形成符合示范区特色的,标准的统一修订以及发布程序。
二,要深入推进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共享共用,以新时期多种新型技术的手段为依托,构建真正具有事前预警功能,而非简单的事中报警功能的环境预警信息监测体系。
三,则是要对现阶段的跨界生态环境执法的实践进行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可操作、可实施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程序,确保跨界案件证据互认、处罚结果互认机制的长期有效。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朱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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