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心理害死人,这两天被陕西西咸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交巡警大队抓获的一名司机嘴里,反复念叨的就是这一句话。
7月20日上午11点46分,位于泾河新城茶马大道泾河特大桥上的摄像头突然发生强烈震动,紧接着没几秒钟一辆罐车烟尘滚滚的驶过。
很快泾河新城分局交巡警大队就接到群众报警,警方在现场看到限高3米的高架杆部分被撞断,地上有一些罐车上的零部件,民警分析罐车应该没有逃离多远。
民警沿途寻找,最终将肇事车辆拦停。肇事车辆顶部的导流罩被撞掉,后面的水泥罐被撞的凹陷进去。随后民警将司机带回询问,警方了解到司机是铜川人,从铜川拉运粉煤灰准备送到鄠邑区。因为想省些钱,绕道走了不允许大车通行的泾河大桥。
“我就想着偷着跑一下,应该没交警管吧。”违法行为人张某表示,自己出于侥幸心理,便选择了开车逃逸。
民警表示,茶马大道属于大货车禁行路段。张某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驾驶车辆现场逃逸。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依法对他作出行政拘留10日,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决定。
(来源:陕西新闻 编辑: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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