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就有人无视安全。5月30号凌晨,渭南临渭区一男子醉酒后开车上路,结果遇上交警,这一查问题还挺多。
当天凌晨0点20分左右,渭南临渭交警大队民警在十字路口夜查酒驾时,发现一小轿车驾驶员满身酒气,就将他拦下,进行初步酒精检测。就在民警要进一步检查时,驾驶员胡某一再称自己左腿高位截肢,装着假肢。
随后,民警将他带到三中队办公室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胡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00.9毫克,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又将他带到医院抽血化验,结果显示:胡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7.82毫克,确定为醉酒驾驶。
最终,胡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将面临一到六个月的拘役;同时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视频来源:陕西新闻《第一新闻》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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