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网记者注意到,此次调整和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相比,首次将标准明确至地市级。
根据明细表,官员在京沪地区的出差费用最高,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的住宿标准分别为1100元、650元和500元。出差住宿费用最低的为青海省海西州。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的住宿标准分别为600元、300元和200元,旺季的出差价格则分别为900元、450元和300元。
在此次调整中,还引入淡旺季的概念。以吉林省延边州为例,部级、司局级和其他人员在淡季的住宿标准分别为800元、450元、350元。在7-9月的旺季则调整为960元、540元和420元。
总体测算,涉及调整的城市旺季较淡季调整幅度在20%至50%之间。记者注意到,部级官员旺季在三亚、张家口等城市的住宿标准可以最多上浮至1200元。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目前各地财政部门已将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到地市一级。为方便今后的执行,此次财政部将相关标准汇总整理后,制定了最新版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今后标准如有调整,财政部还将及时更新。
(看看新闻网记者:董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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