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经中国、尼加拉瓜两国商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以下简称《早期收获》),将于2023年5月1日起相互生效实施。
为履行《早期收获》关税减让有关承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尼加拉瓜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早期收获》协定税率。
这将进一步发挥中尼双方经济互补性、推动两国经贸互利合作迈上新台阶。
本月16日,尼加拉瓜政府表示中俄应以观察员国身份被纳入中美洲一体化体系,而该机构也应将台湾地区驱逐出去。
(看看新闻Knews编辑:贺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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