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搭载154名中国乘客的MH370客机在南印度洋海域失联,牵动无数国人的心。11月16日,马航MH370失联乘客家属代表姜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收到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
据此前报道信息显示,该案被告主要为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波音公司、罗尔斯—罗伊斯控股有限公司、安联保险集团等。对于申请的赔偿金额,该案原告律师张起淮接受采访时表示,在他代理的14名家属中,最少的索赔金额是1400万元,最多的为7700万元。
为何被告有两个“马航公司”?不同被告的责任归属如何划定?对于赔偿金额,又该以什么标准进行认定?请听华东政法大学航空法研究所负责人于丹的分析。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陈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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