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看好旅游市场的发展,将同小区的几套房屋租过来,统一装修后,以某民宿的名义对外营业,并在几个网络平台上都做了广告。开张不久,属地派出所民警就找上了门,告诉小王,他开设民宿的行为涉嫌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对小王作出了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小王想不通,自己开的是民宿,并不是旅馆,为什么要以非法经营旅馆业对他进行处罚呢?
在解释这个问题前,我们先要了解一下相关的国家政策:
对于乡村民宿,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在政策上都持鼓励态度,如2018年上海市政府就印发了《关于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从立法层面支持乡村民宿行业的发展。
那么,城市民宿呢?比如北京的胡同、上海的弄堂,是否也都能开办民宿呢?很遗憾,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在立法上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城市民宿和旅馆业的经营模式有着很大的相似性和可替代性,贸然放开会带来治安、消防、卫生等诸多问题。
小王的民宿,既没有进行相关登记工作,也没有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类)》,这才使得公安机关将其经营行为认定为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并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那么,在城市里开民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首先应当了解当地是否就民宿制定过相关法规或规章,如果没有,则需要事先联系所在地公安机关,明确开办民宿需要具备的条件。如有可能,最好能够获得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类)》。无法取得许可证或条件不具备的,也应当在所在地公安机关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备案,并在工商、税务、治安、消防、卫生等方面达到相关要求,同时做好住宿人员身份信息登记,注意维护相邻权益,积极配合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管理,尽最大努力避免经营风险。
那么你的小区里有民宿吗?你支持在小区里开民宿的行为吗?
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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