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岛内知名艺人秦伟被控性侵案,法院上周四认定他利用从事演艺及公益形象,趁机对女编剧及女粉丝两人人性侵,各判刑4年,合计8年定谳,须入监服刑。南投检方已发传票,火速通知保释在外的秦伟本人,须在明日(14日)上午10时报到入监。
据报道,2016年,有女造型师出面指控秦伟,称其于2010年7月邀她到住处做造型,在她到房间挑衣服时,趁其不备将她压制在床上,最终遭到秦伟性侵。而另一名女编剧控诉秦伟,用谈偶像剧剧本为由邀约到住处,她一进客厅就被秦伟性侵。另外,还有1名女子2012年初加入秦伟“脸书”粉丝专页,与秦伟私下用“脸书”讯息互动聊天,不料秦伟邀约她吃饭后,就诱骗她回家性侵。
岛内检方指控,8名女子遭秦伟性侵,有2人未成年,年纪最小仅14岁,起诉并累计求刑41年。但其中5名被害人部分,一、二审都判秦伟无罪。检方提上诉失败,最后秦获无罪确定。但另外3名女子部分,一审判刑8年。
岛内法院认为,秦伟曾遭火纹身,后来从事公益活动,拥有正面积极形象,却利用此形象,犯下性侵罪行,恶性非轻,因此判刑8年。
(编辑: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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