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徐汇滨江两个新楼盘认筹,要求认筹金达到600万元,且全额付款,引起社会关注。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市房管局等6部门昨天联合约谈了在沪经营的主要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代理公司和有代表性的房企,其中特别明确,不得通过所谓“认购金”或“资金证明”等形式,变相提高购房人的首付款要求。
开年以来,上海楼市“打新”热度不减。一些开发商借机推高新盘认筹金,有的高达600万元,有的则在认筹金之外,增加数百万元的银行冻结资金要求。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披露的信息显示,最近两个月,上海一二手房的销售投诉日渐增多。其中,针对新盘的投诉,涉及认筹金太多、退款周期长等现象。比如,静安区一个新楼盘,仅去年12月,就被投诉了58次。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长陈亮介绍,“涉及押金比较多,资金回款的时间周期太长,消费者也有些反映。”
认筹金,是指开发商在正式销售前,让购房者交一些费用,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有些房企将认筹金,改为购房"诚意金"、VIP消费卡、认筹卡等形式,但万变不离其宗,都是变相提高首付款。事实上,这样的行为是明令禁止的。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据上海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与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安排,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等6部门,昨天联合约谈了在沪经营的主要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代理公司和有代表性的房企,明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通过所谓“认购金”或“资金证明”等形式,变相提高购房人的首付款要求;不得有虚假宣传、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业内人士卢文曦表示,“认筹金也好,我们所谓的一些“茶水费”也好,这些都是属于违规使用的资金,那么这次再次重申和明确,也就是说明对于市场上的乱象,一定会给予重拳打击。”
此外,联动机制还要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上市时,不得以"保证摇到号"、"保证买到"等承诺,收取所谓的"茶水费"、"关系费"。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英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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