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市民张先生来温州南站派出所报警,称前两天,他在温州南站广场上丢了一部手机,手机丢失后,发现微信里面的钱也少了。
张先生说,他发现自己丢了一部手机后,当天晚上,他就买了一部新手机,之后就发现自己微信里的钱被盗刷了。
温州南站派出所民警董海汇说:“然后当天晚上他(张先生)回去把手机补办回来之后,登陆微信的时候,发现多了两笔消费,这不是他自己的消费,所以说他是钱包被人盗刷了。”
温州南站派出所民警立即调取了当天现场监控,并根据报警人张先生提供的微信付账记录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胡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胡某用张先生的微信钱包里的钱在温州南站候车室里的两家便利店分别购买了一瓶饮料和一包香烟,花去了52.9元人民币。
温州南站派出所民警董海汇说:“我们知道了身份信息之后,我们就调取了他(胡某)的轨迹,然后最后确定他是回了衢州,之后在今年九月份的时候,发现他在衢州买了票回温州南, 后来我们在温州南的出站口把他抓获。”
根据胡某交待,当天他去温州南站准备坐动车,在温州南站站前广场捡到了一部手机。发现这部手机没有锁屏密码,就起了歪念。去附近店里用手机微信钱包里的钱买了两次东西。现在,胡某已被警方依法被行政拘留。
警方也提醒大家,平时在用手机的时候一定要给手机设置密码,还有就是在微信支付宝的时候 有一个小额免密支付的功能,就是平常不用的时候建议是关闭。
(来源:温州台 实习编辑:陆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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