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民提供的视频中看到,9 月 22 日晚上9点多,在市区城南康乐小区门口的马路中央,一名上身裸露的男子在马路中央摇摇晃晃,脚穿白色运动鞋,下身着黑色裤子,做着各种夸张的动作,路过车辆纷纷停车避让。见此情形,该男子爬上一辆停下的出租车,跳起来踩踏车顶,将出租车的顶牌灯踩坏,再将挡风玻璃踹的粉碎,出租车驾驶员吓得弃车离开,该男子还下车使劲拽车门。就在这时,接到报警赶来的民警迅速制止了朱某的暴力行为,并将其强制带到了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以后,我们对该男子进行了讯问之后,该男子讲,因为昨天晚上大量饮酒,大概喝了有2斤白酒之后,因为酒后失态,将过往的车辆砸毁。
据警方初步统计,该男子共砸了两辆出租车和一辆私家车。在派出所的讯问室内,醒酒后的朱某对自己当初的行为是后悔不已,但是为时已晚。
朱某酒后失态在马路中间疯狂砸车等行为,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并且该事件当晚就在网络论坛、微信朋友圈里疯传,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目前,朱某己被检察机关批捕。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肆意挑衅,横行霸道,随意殴打伤害无辜,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寻衅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特别严重的,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编辑: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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