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被后方车辆追尾,还要担责任?听到这,估计很多老司机朋友就懵了吧?通常被追尾了,不是后车负全责吗?近日,广西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在G72泉南高速巡逻时,发现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面包车追尾的交通事故,而且,这起交通事故还不是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事发当天,民警在现场看到,一辆号牌为苏N的面包车停在第四车道上,车辆尾部因受到撞击已经全部塌陷,车辆零件散落一地,车上的几名乘客瘫坐在应急车道上,还有两人被卡在座位之间无法动弹。
在离面包车不远处的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苏A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右侧与保险杠受损。在民警的帮助下,被困人员被全部救出,并转移到安全地带。所幸的是,车上人员都系了安全带,伤势都比较轻微。
大货车司机告诉民警,面包车司机在车道内突然停车,导致自己判断失误才发生了事故;而面包车司机则表示当时他发现车辆提速有点问题,便打开了双闪,正常行驶在第四车道内,是大货车司机不注意观察才导致追尾。
面对双方当事人对事故原因各执一辞、说法不一的局面,民警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看到:事发当时,这辆面包车开启双闪灯在最右侧行车道上行驶,速度非常缓慢,过往车辆纷纷避让。而重型半挂牵引车未能及时躲避,与面包车发生了碰撞。在巨大的撞击之下,面包车又碰撞到右侧护栏旋转了720度才停了下来,场面相当的惊险。
面对监控视频,双方驾驶员都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鉴于双方当事人在该起事故中均有过错行为,交警依法认定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最终,交警以面包车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行驶速度,对司机张某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以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确保安全驾驶,对大货车司机陆某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素材来源:南宁台 实习编辑:沈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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