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赔偿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以及5名直接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虚增货币资金和未按规定披露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正中珠江会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均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根据证券法和最高法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5万5千多名投资者的特别代表人参加集体诉讼。
此前,证监会已对康美药业及其负责人作出罚款和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决定。
(实习编辑:倪君仪)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