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英国最高法院院长布伦达·黑尔(Brenda Hale)用平稳的语调,宣布英国首相“建议女王陛下‘暂停议会’的决定”为“非法”时,很多人可能还不知道,这位女大法官还有一个被香港媒体“汉化”过的名字:何熙怡。
同时,又因为最高法的这个动作太过震撼,可能还有很多人不会去关注何熙怡女男爵(The Rt. Hon. The Baroness Hale of Richmond,完整准确的称呼是“里奇蒙何熙怡女男爵阁下”)在记者会上,佩戴的这枚“蜘蛛胸针”。
“无奈”这款钻石镶嵌的胸针实在太大、而且太过耀眼,最终还是“点燃”了媒体和社交媒体的热议。
《纽约时报》甚至点出,这枚胸针是一只肉食的“驼蜘”,并用“Spider Love: the brooch that ate Brexit”(“吞了脱欧的胸针”)来做标题,“一语双关”。
与此同时,“蜘蛛胸针”很快被印到了某服装品牌的网店T恤上,一小时就卖出了1500件——讽刺的是,这笔收益的30%,大约5000英镑,将被捐给英国首相约翰逊的选区,扶助Uxbridge的无家可归者;英国网民们则呼吁反对脱欧的议员们,佩戴同款蜘蛛胸针迎接议会重开。
“胸针密码”
《独立报》这样来描述最高法的判决与这枚胸针的关系:
“她特地挑选了一枚巨大的胸针,那只虫子的身体就好像手雷,炸出了一条震撼新闻......而当何熙怡大法官宣布,首相建议女王“暂停议会”的做法违法时,蜘蛛那只银色的脚,正爬在她的肩膀上......”
试想一下,平时我们是如何形容蜘蛛的?“躲在阴暗的角落里”、“通过织网来诱捕猎物”、还有“恐怖的爬行动物”等等......以何熙怡的身份来说,她不可能事先不知道,佩戴这枚胸针一定会引起媒体的关注,甚至过度解读。
但是,她还是这么做了。舆论自然也很容易去猜想,何熙怡大法官希望通过这枚胸针,传递什么样的信息?
或许,她是在告诉鲍里斯和他的内阁,“别惹我,我会反击咬你的”;
当然,媒体还有一种解读,蜘蛛有很强的织网能力,可以修补被损坏的网;何熙怡戴着这枚胸针,宣布高院的一致意见,或许也是为了展现其有能力,力挽因“脱欧”而陷于混乱的英国政局于狂澜;
普遍被接受的解读是,这张“蜘蛛网”是在提醒政府“最高法的权威性”,莫要再次铤而走险,试图去打破行政、议会和司法之间平衡......
这并非我们“八卦”过了头。
何熙怡大法官在面对“宣布首相行为违法”,这么重要的一个政治时刻时,是有准备的,是有自己“盘算”的——她的语态、她的着装、她那枚夸张的胸针,都是她埋下的伏笔,都是可以供外界解读的“符号”。
当然,拥有英伦三岛最高司法解释权的英国最高法院,其内部从来不乏极有个性的“怪咖”。
比如,最高法院大法官、桑普逊勋爵的一头乱发(见上图)、最高法院大法官休斯勋爵,能够始终保持“红润”的两腮、还有何熙怡的前任、廖博嘉男爵标志性的“慢动作”......对何熙怡来说,她的标志就是“胸针”,而且多以动物为主,尤其是爬行动物。更重要的是,她会根据不同场合,搭配不同图案的胸针。
当她初登最高法院时,她曾佩戴过这枚彩色的甲壳虫胸针——这是她成为“明星人物”的开始。
当她参加一场关于法律里面“撇清责任关系”(but-for test)的测试时,她佩戴了一枚祖母绿的青蛙胸针,个头同样不小。
而当她在最高法院朗读图尔逊大法官(已故)的告别词时,她则选择佩戴了一枚狐狸胸针。
我把这个称作,“胸针即立场”。
在这点上,还有一位女性政治人物,可以和何熙怡大法官一较高下,她就是克林顿时期的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女士——当然,奥尔布赖特收藏的胸针,远没有大法官那么夸张、那么有个性。
当伊拉克媒体公开批评她是“毒蛇”时,奥尔布赖特就选择在同该国官员见面时,佩戴了带有“蛇形”的胸针——这是她首次在公开场合,使用这种“无声的外交语言”。
此后,媒体也开始特别留意她每次选择佩戴的胸针,并试图从中读出背后的含义。比如在斡旋中东和平进程时,为了说服阿拉法特在最终协议上妥协,奥尔布赖特花了很长时间来往于巴勒斯坦。因此,在见后者时,她特别选择了一个巨大的“蜜蜂胸针”,暗示巴以双方长期像蜜蜂一般“嗡嗡”争吵不休。
2009年,奥尔布赖特出版了一本书《Read My Pins》总结了她特有的“首饰外交语言”;次年,她还将这200多枚胸针集中展示,举办了一场特展。
“蜘蛛女”
回到何熙怡大法官佩戴的那只“大蜘蛛”。
在西方的传统认知里,蜘蛛还可以象征着女性的力量。
出生于1945年的何熙怡,就是一位英国学者、司法改革者和女权主义者。她自己曾解释说,自己主张的“女权主义”就是“男女平等”(用她的原话说:“women equal to everything”),是一种柔性的女权。
而这些年来,何熙怡大法官也从来不避讳,在公开场合去批评英国司法界长期存在的“男女不平等”。在她看来,社会需要一个多元化的法官队伍,不止性别、种族还有职业背景。因为,法庭需要更全面地反映全社会的观点。
剑桥大学格顿学院毕业后,何熙怡便在曼彻斯特大学任教18年——在英国司法界,她这样的经历非常罕见。因为,大法官差不多全部都是有大量上庭经验的执业大律师,而何熙怡只是考取了大律师的资格,有“御用大律师”的衔头,并只有很短暂的执业经历。
之后的职业生涯,何熙怡又创造了多个英国司法界的“唯一”。
1999年,她获任命为上诉法院大法官。在旧制下,上议院才是英国大部分案件的终审法院,交给由一班资深法官组成的上诉委员会审案,这个制度由1876年开始,一直沿用至2009年成立最高法院后才结束——在这个制度运作的133年里,何熙怡是唯一一位、上诉法院的女性大法官。
所以说,即便没有那枚出现在电视上的、巨大的“蜘蛛胸针”,何熙怡大法官在英国政坛也是一名“明星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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