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9时许,海宁市区文苑路一公交站台上,马师傅正在等公交车。突然一辆轿车从公交站台旁疾驶而过,瞬间溅起大片积水,把马师傅浇了个“透心凉”,他的衣服、裤子、背包全部被打湿了。
该车行经积水路段没有低速通过,导致溅起的积水打湿了马师傅,违反了相关交通法规。交警通过监控视频,很快找到了该车驾驶员翁某。
“我当时急着去接人就开得比较快,没有注意到车道内积水,更没有注意到水溅到了人。我这样肯定是不对的,真的很对不起!”翁某承认了错误并表示要向马师傅道歉。
因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交警对翁某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
警方提示:车子通过积水路面的合理时速,一般建议为10-20公里/小时,如果车速在30公里/小时左右,路人膝盖以下会被溅湿;车速在40公里/小时左右,水花会溅起1米多高。
编辑: | 杨诗劼 |
责编: | 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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