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交警罗坳中队民警准备上路执勤时,发现两辆警车的轮胎干瘪,都有人为破坏痕迹。派出所民警通过调查后发现,前一晚交警中队在县城进行夜查行动时,一名男子趁交警不注意时,用工具扎破了警车轮胎。
原来,嫌疑人肖某在10月22日晚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依法处于20元罚款。事后,肖某心存不满,蓄意报复,趁执勤交警忙于工作时,偷偷携带一把锥子将警车轮胎扎破。目前,肖某被处10日行政拘留,并赔偿损失1800元。
民警劝诫: 如对执法过程存在异议,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等合法途径解决,切不可采用违法手段发泄自己的不满。
(实习编辑:李嘉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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