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最热的话题肯定是巴黎奥运会了,但是在运动健儿们直面挑战,为国争光的时候,也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出现。一些不理智的网友在自己喜欢的运动员输掉比赛后,对所谓的“对家”开始各种诋毁谩骂,有网友评价这是将“饭圈文化”带到奥运会了。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两位资深律师,方正宇律师和王世佳律师,从法律的角度,来聊聊饭圈追体育明星会涉及到哪些问题,以及如何界定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暴力。
Q:奥运会期间,上海属地平台共处理违规账号6000余个,这么多违规账号,是网络环境变坏了吗?
方正宇:平台是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的第一道篱笆。想要最大限度缩小影响,平台要第一时间净化网络违规言论,这次并不是违规账号变多了,而是平台打击力度加大了。
王世佳:平台技术手段提升,打击网络违规言论的效率也提升了,同时国家法律对平台的规定也是在不断完善。
Q:奥运比赛中,球迷有不理智言行,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方正宇:正常支持自己喜爱的球员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拉一踩一”是不当的。尤其是拉踩行为过头,构成严重的攻击性,或者谣言达到一定程度,就构成侵权,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王世佳:球迷在观赛过程中,摆出侮辱性手势,运动员可以以名誉权等相关权利受损而提起民事诉讼。由于运动员身份比较特殊,代表了国家形象,甚至可以由我们国家司法机关对涉及到侮辱罪、诽谤罪的相关人员提起公诉。
Q:观看巴黎奥运比赛期间,做出侮辱性手势,我国法律有管辖权吗?
方正宇:我们国家《刑法》规定,在境外实施不法侵害的,我们可以管辖。但球迷现场的行为虽然不雅、不文明,但并没有严重到要用《刑法》去惩处的程度。要注意的是,我们不能在谴责一个违法行为时,让自己不小心变成新的违法行为制造者。
Q:北京大兴公安对攻击教练员和运动员的贺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她可能涉嫌哪些罪名?
王世佳:三种可能,侮辱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侮辱罪和诽谤罪一般为自诉案件,但侮辱诽谤行为严重损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时候,可以由公诉机关公诉。
方正宇:某种意义上来说,贺某某是撞枪口上了。去年我们两高一部(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出台《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中提到,涉性话题要从重处罚,涉性话题也就是所谓的“造黄谣”。
Q:“饭圈文化”入侵体育圈,对于运动和教练员的影响有哪些?
王世佳:和娱乐明星需要流量的属性不同,运动员更多重心在体育竞技本身,在赛事本身,这无法靠“饭圈”来辅助,而“饭圈”文化对运动员心理的影响,可能会给后续比赛带来负面干扰。
方正宇:坦率地说,有一些运动队、运动员不排除愿意配合“饭圈文化”的可能,以此提高运动员的商业价值。但“饭圈文化”可能会形成舆论风暴,从而影响运动员心态。同时,畸形的“饭圈”有强烈的排他性,会影响队员之间的配合,也影响队内的管理。
Q:饭圈中出现了职业粉头,为了经济利益,组织粉丝接机,追星,甚至购买明星的行踪信息等,他们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方正宇:对于商业的链条,我们要审视中间有没有些内容是违法违规的,如果有的话,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也有可能包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寻衅滋事罪,这背后往往是产业链条。如果能够有效斩断的话,我觉得能够帮助更多的粉丝,回归到理性的思维方式。
编辑: | 俞欣怡 |
视频编辑: | 冯家琳 |
责编: | 金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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