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下午,台当局经济事务主管部门召开电价费率审议会。会后宣布,自4月1日起,台湾的工业、家庭及小商家用电价格全面调涨,平均涨幅为11%。
台湾电价调整频率为一年两次(4月和10月),电价调整幅度定为正负3%的区间。此次,由于台电累计亏损已达3000多亿元新台币,台当局称“不得不”全面调涨电价。
台“经济部”轻描淡写地称,此次调整的影响不过是“民生用户每月平均增加支出20元、小店家每日电费增加5元”。据台《联合报》25日报道,台“经济部长”王美花称,小家庭每月调涨幅度等于只增加两个茶叶蛋。
编辑: | 陈含璐 |
责编: | 潘桑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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