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侃爆朋友圈完整版 “好看不好拿”的航班延误补偿
42家航空公司中,上至国航、南航、海航等大型航企,下至昆明航空、东海航空、青岛航空等地方航企,有半数都选择了“因航空公司原因在起飞地延误超过4小时(不超过8小时)补偿200元,延误超过8小时赔偿400元”这一补偿标准。
只有东航和上航设定了最低数额,这意味着旅客实际得到的赔偿可能超过200元或400元。
对于这样一个标准,马威觉得是意料之中,情理之外。他表示这个权利在航空公司手里之后,补偿标准一定不会高,但是如此之低他也没有预料到。
梅小排介绍说,欧盟的标准是按照距离,单程最高可以赔到600多欧元。而日本的航空公司假如说延误导致公共交通没有了,它会补贴你1万多日元。
像新航或者国泰这种比较注重自己品牌的航空公司,碰到国际航班转机延误的话,会给予很多的五星酒店折扣券或者是类似的补偿。
这样看来,国内的补偿是很低的了,但要命的是就算这么低的补偿你还只有不到五分之一的几率能拿到,这是为什么呢?
去年5月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2015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中显示,2015年平均航班正常率是68.9%,而在不正常的原因当中航空公司的原因只占不到20%。
对此,乘客们就要问了,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延误,航空公司多大程度上愿意实打实地告知乘客,及时补偿呢?
信息不对称、全责不对称,这正是机场频频发生闹机事件的根本原因。
对此,马威认为这个归根到底是航班延误的原因谁说了算的问题,其实航班延误之后,包括机场、民航总局都有相关的记录,你可以去查,不是航空公司说了算,如果记录不一致,这就有问题了,根据规定会对航空公司进行处罚。
梅小排同意这是个信息公开的问题,他建议要有第三方机构,或者是机场或者是管理机构有一个开放的可查询的第三方信息发布平台,航班延误后乘客就可以去查,假如说航空公司欺诈,就要追查是谁的责任,并给予更高的惩罚。
此外,还有包括春秋航空、桂林航空在内的8家航企明确表示不论什么原因,都不会对旅客进行经济上的补偿,仅提供餐食或住宿补偿,而选择这样标准的基本上都是低成本航空公司,即所谓的廉价航空。
节目上,主持人于飞通过电话连线请教了航空法专家、律师张起淮。
张律师表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违反《价格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
廉价航空只是在成本上做了计算,可以在座椅间隔上,空中供应的餐饮和服务上给你减去一些成本,但没有说可以违约,因此这8家不给航班延误补偿是非常错误的。我们不要混淆了一个问题,廉价航空并不是廉价服务,廉价航空只是在运营成本上做了一个核算,比如说水、杂志、报纸这些方面,或者是座位的舒适度,空间小一些,但是不能减少违约责任。
既然不赔偿已经是违约的行为了,那为什么还要航空公司自己出台标准呢?
很多人觉得在这样一个基调之下,旅客就是一个弱势群体,那怎么解决旅客相对弱势这个问题呢?
对此,梅小排指出让这些航空公司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是十分不合适的。
马威补充道,目前来讲航空公司之所以表面上看是强势,主要还是因为市场原因造成的。如果说我们的出行高铁不合适,开车又不合适,坐飞机好像成了你唯一的选择,所以航空公司就比较强势。要解决这个问题,一要引入竞争,二是我们消费者自己的保护意识要觉醒。
梅小排认为现在中国的航空公司大部分还是国有的,几乎垄断了大部分资源,竞争是不充分的,假如说有更多的民营航空,或者管理更好、服务更好的外资公司来进入,那这些航空公司就不会还是躺在自己老一套的姿态或者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态度上了。
的确,对于补偿乘客更多在乎的并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航空公司解决问题的诚意和对待消费者的态度。把该解释的解释清楚,把该解决的解决到位,让乘客体会到宾至如归的感觉,补不补有何关系呢?
(编辑: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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