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市南港警分局南港派出所昨晚间7点12分获报,港东街小区一户民宅内婴儿无呼吸心跳。巡逻警察立即前往处理并陪同刘姓男婴的母亲徐姓女子前往内湖三总医院。经院方近一个小时急救仍于晚间8点12分宣告不治。医师初步判定刘姓男婴身上无明显外伤,应为趴睡窒息死亡。
警方事后调查,调阅该小区监视器,发现徐母于下午2点47分左右外出与朋友吃饭购物,竟将自己4岁大的小孩和仅8个月大的男婴单独留置于家中,直至晚上7点左右才返家。万万没想到返家后发现男婴已呈趴睡状态。
徐女仔细察看没有呼吸心跳。消防分队于晚间7点27分将男婴送往内湖三总医院,沿路不断急救,到院时小男婴呼吸心跳都没有恢复,警方依台湾“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通报主管机关,并通知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派遣社工陪同男婴父、母亲到所制作笔录。
警方表示,根据“卫福部”资料,趴睡为导致婴儿猝死症的危险因素,警方也呼吁不宜让六岁以下儿童独处,更不应让婴儿处于疏于注意、无人在旁照顾之状态,避免造成危险、憾事发生。
(编辑:彭佳良 实习编辑: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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