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5日发布公告表示:本市将发放电子消费券。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建立了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公共服务平台,并面向社会公开遴选3家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对接公共服务平台承担消费券发放工作。
入选平台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实习编辑:方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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