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深邃的海洋一片漆黑,一艘打着探照灯的台湾渔船,发出微光在海面航行,船上数千公斤的渔获堆满甲板,渔工们正忙着切割鱼身。这看似寻常的远洋渔船作业,却沾染了保育类动物的鲜血。因为堆栈在甲板上的,并不是如鲔鱼或旗鱼等合法渔获,而是受到法律保护,即使不小心抓到也必须放生的海豚。
这些海豚,有的尸首完整,身上血迹未干,有的则已遭开膛剖肚,切成一片片肉块,准备装进布袋里储存。而这些惊悚的画面,来自岛内媒体曝光的一段视频,一名渔工指证,这段视频是自己去年8月,在台湾渔船“渔群166号”上所拍摄。他在这艘船工作的近半年内,船长竟指示船员猎捕超过百只海豚,切块作为鲨鱼饵使用,用不完的则丢入海里灭证。
由于渔工是用手机拍摄,视频长度也不长,为厘清渔工说法的真实性,岛内媒体前往“渔群166号”设籍所在地屏东小琉球,展开进一步调查。记者发现,由于渔船已停靠港内一段时间没出海,物品摆设虽然跟影片略有不同,但空间配置、行走动线都和视频内相符,其中一些船上的细节,更与视频中一模一样。
爆料的渔工受访时表示,拍摄视频时,仅5只海豚身体完整,其它的都被切块,装进约70个袋子内,每一袋约50公斤,换算重量达3500公斤。渔工表示,捕到海豚时,船长会很开心,但相反地,若有船员不忍心杀海豚而故意捕捞失败,船长就会生气骂人。
“渔船猎杀海豚,是为了把它当鱼饵。”渔工表示,跟其它鱼饵相比,海豚肉引诱鲨鱼的效果很好,且船东也可以省钱,有了海豚肉就不需要买鱼饵了。他还指证,海豚有时更被船长煮来吃,“船长说吃海豚对皮肤好。”至于其他船员,有些人会吃,有些人则不吃。
“5个月内,我们捕抓了超过一百只海豚。我觉得很罪恶,但我没有选择,因为是船长下令的。”渔工回忆,当渔船返回台湾途中,船长就下令把没有用掉的海豚肉,全部丢进海里,因为船长担心被逮捕,“船长知道这是被禁止的。”
(编辑:安乐)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