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皋的一名女子陈某是名保险业务员,因为工作缘故结识了刘先生,两人经常见面、吃饭,就成了朋友,刘先生遇到事情也会找她商议。可刘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对方竟然利用对自己的了解对他进行诈骗。
今年4月,陈某在与刘先生的闲聊中得知,刘先生的妹夫正向他借钱买房。
如皋市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姚婷婷描述案情:“陈某当时投资网络货币,还要还车贷,就萌生了贪念,就用自己的微信小号加了被害人,谎称是妹夫,并称是不想让妹妹知道自己借钱的事,所以用了一个小号。”
因为陈某说的都符合实际情况,刘先生也没多想,更没进行核实。
陈某用小号陆陆续续问刘先生开始借钱,先说买车库缺两万,后来又说同事答应借的钱没有着落,又借了5万。
不过没隔多久,刘先生和妹夫碰上面了,还谈到了借钱的事。
如皋市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姚婷婷解释:“刘某妹夫非常诧异,说自己并没有借钱,而且买车库的事也不了了之了,刘某知道被骗就报警了。”
陈某得知刘先生报了警,一时害怕,就想把钱还回去,以此逃脱罪责。
如皋市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姚婷婷表示:“刘某用自己的实际身份和刘某联系,说骗他的人是自己的朋友,现在他还有另外一个朋友有能力把钱给还了,他就把自己的另外一个小号推送给了刘某,退回了7万元,叫刘某撤销立案。警方说涉及刑事没法撤销,陈某知道没有退路投案自首,这才承认冒充妹夫和朋友的都是自己。”
近日,如皋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并以陈某犯诈骗罪依法作出判决,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素材来源:南通新闻《新闻圈》 编辑:陈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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