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下午,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日前通过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这两项法规是海南自贸港运用国家赋予的立法权,在公平竞争和反消费欺诈领域的专项立法探索,属全国首创。
《公平竞争条例》是关于公平竞争的整体性地方性法规,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它确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制度、对接国际通行经贸规则等内容,致力于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助推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畅通。
《反消费欺诈规定》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消费欺诈的小切口地方立法,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它主要针对海南当前存在的典型消费欺诈违法行为,特别是旅游消费市场欺客宰客行为进行规制,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惩戒力度。在行政处罚设置方面,有的突破了相关上位法的规定。
据介绍,这两项法规也是今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以来,海南省出台的首批自贸港配套法规。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敖德芳 符雅 王则斌 编辑:夏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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