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1点左右,广西河池市公安局南桥派出所的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称,有一名男子在金城江城区某加油站公厕偷拍女性。
原来,受害人潘女士在如厕时发现被这名男子用手机偷拍,于是,她立刻通知自己丈夫李先生,随后,男子被李先生及加油站工作人员抓住。据了解,这名男子姓黄,今年59岁,南宁市马山县人。黄某在接受询问时交代,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也遭到了家人的反对。当民警质问其,“如果你家人或者女儿被拍你心里怎么想?”黄某表示十分后悔。
民警进一步检查时发现,黄某手机内存有大量偷拍女性上厕所时的视频。据黄某供述,这些视频是其自2019年2月开始在相同地点通过相同方式所拍摄的。由于黄某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素材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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