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新社报道,马来西亚一名36岁男子日前被指控性侵女儿600多次,所有罪名加在一起多达626条。由于罪名太多,庭审官员耗时两天,于8月10日下午才宣读完这名男子的所有罪行,包括他强迫现年15岁的女儿进行599次肛交,以及强奸、乱伦等罪行。其中最严重的一项罪行,每实施一次最多可被判处20年监禁,所有罪行累计在一起,最高可被判处超过1.2万年的刑期。
据检察官称,这名男子2015年与妻子离婚后,开始对女儿下手。据称,女孩在父母离婚后跟随父亲生活,而她的另外两个妹妹则随母亲生活。今年7月,女孩才将凄惨遭遇告知母亲,母亲向警方报警后,该男子随即被逮捕羁押。
为了保护受害者的身份,该男子的姓名将不予公布,但法官认为该男子"可能潜逃或者威胁被害者",因此裁定不得获保释。
(编辑:乐娅 实习编辑:朱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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