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就在眼前,不少消费者也蠢蠢欲动准备购置一些自己喜欢的商品。香奈儿、古驰、LV等一些国际知名品牌一直深受消费者追捧,这也给了一些不法商家可乘之机,近日,浦东法院就公开宣判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经法院依法查明,2018年起,被告人刘某伙同张某为非法牟利,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组织公司员工或者委托其他加工厂,加工生产假冒“香奈儿”“古驰” “LV”等品牌的服饰,经审计,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23日,销售金额为4240余万元。法官介绍,该团伙通过线上加线下的销售模式,既有实体店接待客户,也通过微信加好友的方式进行销售,每件衣服的价格在500—1000元不等。
上海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员胡琛罡介绍:“他针对应该绝大多数来说不是终端的消费者,可能是二手转卖的,或者其他在分销的团伙。但是对于下游的消费者来说,这些买受人在对消费者谎称是真货,并且以真品的价格再次将这些商品流入市场,从而损害到消费者。”
随后,该团伙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刘某也在妻子的劝说下,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被告人刘德印如实供述了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服饰的整体流程、公司架构、主要负责人员及分工、委托加工厂进行生产的情况等犯罪事实,该团伙犯罪模式比较成熟,通过购买正品商品来制作模板,随后仿制。
上海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员胡琛罡表示:“买来原版之后进行拆解,行业内俗称叫打版,他会根据现成的成品服饰做拆解之后,去研究出整个服饰制作原始的制版,制版之后他再移交给代加工厂,根据他做出来的服装版式去进行复制生产。 ”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刘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一百七十万元。被告人张某及其余二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至三年,缓刑二年一个月至五年,并处罚金。其余与该团伙有交易的分销团伙也以另案追究刑事责任。
(素材来源:浦东台 记者:朱浩波 摄像:陆杰 实习编辑:詹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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