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胎十月生孩子,对于普通家庭来说都是大喜事,可洪女士却高兴不起来,她和男友未婚生子,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男友不仅没有陪伴左右,竟然还想将孩子送人。同时,她无意中发现男友电脑里的很多秘密,更是令她震惊不已。
女子未婚有子 与“IT男”姐弟恋
洪女士今年38岁,未婚育有一个8岁的儿子。洪女士告诉记者,2016年,小她四岁的李先生,对她展开了猛烈的追求。一开始她没敢答应,毕竟李先生作为IT工程师,没有结过婚,自身条件还不错,两人的结合,估计很难得到李先生父母的支持。
事主洪女士说:“当时他对我大儿子特别好,接送啊,照顾啊,我就被感动了,觉得他是一个靠谱的人。”
女友临盆 男友溜了?
恋爱之后,两人带着洪女士的儿子,开始了同居生活。去年年初,洪女士又再次怀孕了,预产期是2018年10月26日。洪女士说,10月20日,李先生突然提出要到上海出差,说好了24日就回来。实际上,等到洪女士生完孩子,李先生都没有出现。
洪女士说:“我当时真的是各种求他,哪怕你不要孩子,你也回来见一面。如果你有欠债,我可以把车卖了。”
把孩子交给男友父母 听到男友刚刚结婚
独自一人在医院生产的经历,对洪女士来说犹如晴天霹雳,甚至还出现了产后抑郁的症状。洪女士说,孩子刚满月,她就把孩子放到了李先生的老家,交给了李先生的父母,自己打算调理好身体,再来把孩子接回去。然而此时,洪女士又打听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
洪女士回忆:“从他邻居那里打听到,他10月份刚刚结婚摆酒了。而且是奉子成婚,孩子马上也要出生了。我就像晴天霹雳一般。”
男友电脑里 竟有“艳照门”?
洪女士说,今年3月份,她去到了李先生的工作单位,没找到李先生,但却在李先生的电脑里,发现了很多秘密。
洪女士深受打击:“发现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同时跟多个女性在交往。而且还拍下了亲密的照片,包括各种裸照、做私密事的照片。”
洪女士:怀疑男友想把孩子送人
洪女士提供的资料显示,这个文件夹里,不仅有“泡妞秘籍”、各种通话录音,还有很多李先生与其他女性的亲密照片。在一条可疑的录音中,洪女士还怀疑,李先生想把孩子送给别人。
录音对话——李先生与“娟姐”
李先生:那个孩子放你那了,放心吧,我不会后悔的。到时候你给孩子妈妈几万块。你千万不要跟她谈,她不会同意的。
想见孩子 男友避而不见
洪女士说,如今她想见见孩子,也想把孩子接回去自己带,但李先生却避而不见,这让洪女士十分担忧。
洪女士:“现在就是不让我见孩子。我怀疑他已经把孩子送走了,甚至卖掉了。”
洪女士的男友电脑里面竟有“艳照门”,很多内容不堪入目,并且涉及到多位女性。按照洪女士的说法,现在李先生已经另外成家了,而且还不让洪女士见孩子,甚至还想把孩子送给别人,这是否属实呢?
“娟姐”:托我照顾孩子 并非送孩子
记者拨打了录音中这位“娟姐”的电话,她自称是李先生的堂姐。
“娟姐”:“我没有买孩子啊,我是他堂姐,他托我照顾孩子,但是我自己很忙,哪有时间。(记者:你知道他结婚了吗?)不知道啊,我们走得不亲的。”
李先生是否结婚? 家人讳莫如深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李先生老家座机的电话。对于李先生是否已经结婚的问题,对方竟然表示不知道。
李先生喊冤:没有卖掉孩子
记者多次拨打李先生的电话,但一直没能接通,李先生回了一条信息,表示自己没有把孩子卖掉,洪女士已经在多地派出所报过案了,而且都核实过没有卖孩子的事情,李先生让洪女士没有证据不要冤枉好人。随后,记者又拨打了李先生姐姐的电话。
李先生的姐姐:“本来就是她比我弟大,缠着我弟,让我弟跟他女朋友分手,结果又勾引我弟,把肚子搞大了。他们只是合租,想省点钱,(他现在结婚了没?)我不跟你说这个。”
李先生姐姐:弟弟是个老实人
对于洪女士所说,临盆之际,孩子的父亲“玩失踪”的说法,李先生的姐姐是这样回应的。
李先生的姐姐表示:“本来就不同意她生啊,没有义务要照顾她。她就是想把孩子生下来,绑住我弟。我弟也很可怜的。是个老实人。”
李先生姐姐:孩子没送人 要走法律途径
李先生的姐姐说,现在孩子由她本人在照看,并没有送给别人。之所以不让洪女士见孩子,也是有原因的。
李先生的姐姐:“之前我们想把孩子给她啊,但是她一直不见,说要见我弟。现在又说要,那走法律途径啊。”
律师:可以向法院起诉 裁定抚养权
对此,有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作为孩子的母亲,天然就拥有抚养权,也应该有探视的权利。如果男方百般阻挠,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就抚养权和探视权等问题申请裁定。
对于孩子送人的问题,律师表示,如果孩子的父母,为了逃避抚养孩子的责任,甚至是为了非法牟利,把孩子送给别人,甚至是卖给别人,这种行为涉嫌违法,甚至涉嫌犯罪。
(来源:深圳公共频道 编辑:陈佳雯)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