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的一个午后,外卖小哥王某在完成第一笔订单的派送后,突感身体不适,送医治疗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诊断,小哥王某为脑血管意外,脑出血导致死亡。依照协议,王某为某外卖平台提供外卖送货服务,平台每天代扣3元的人身意外保险费,由合作方,也就是真正与小哥有类似雇佣关系的第三方公司作为投保人,向平安保险投保“众包骑手意外险”。该保险产品专门针对外卖小哥设计,保险期限自当天完成第一次送单开始,至次日凌晨1点30分为止,保险事项包括猝死及意外医疗等。
闵行法院商事审判庭法官茅建中告诉记者,这个保险产品是因骑手没有社保、没有专门的工伤保险,而做的一个替代。
事故发生后,外卖小哥的家属向保险公司理赔,但被拒赔。因此,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保险赔偿金及医药费64万余元。本案争议焦点,是死因的认定。保险公司认为小哥的死亡是由于高血压等既往病史造成,并不符合保险合同中对猝死情形的界定。此外,由于遗体已经火化,也无法像合同约定的那样,通过尸检来确定是否属于猝死。
法官指出,虽然“众包骑手意外险”这类商业保险,是在小哥没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分担风险的一种有益补充,但由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并非同一人,就导致小哥以及小哥的家属等对于重要的保险条款并不了解,一旦发生意外,就易发生理赔困难等情况。
茅建中法官表示,当事故发生后没有人主动去替死者向保险公司报案,因此也无法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按照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流程,去处理这个事故,所以造成了第一时间的事实难以查明。第三方公司、包括平台公司,应要加强对外卖小哥的管理和提醒,因为这个保险都由他们来购买,和保险公司的沟通也是他们进行的,因此应该把保险条款更明确地告知外卖小哥。当然,外卖小哥自己也要加强法律意识,主动去了解、学习理赔流程。记者获悉,本案最终调解结案,原告60余万的诉请大部分得到认可,其中保险公司支付40万,第三方公司支付5万。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 冯家琳 实习编辑:俞之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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