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省政府对韶关市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查处工作高度重视。3月21日,已从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卫计委、省审计厅、省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与此前韶关市成立的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组一起,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新丰县,对练溪托养中心展开全面深入调查。
前期调查表明,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未办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证照不全,设施简陋,托养条件不符合民政部的相关规定。该中心在运营过程中,存在涉嫌挪用特定款物和骗取国家有关补贴行为,存在新丰县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牟利问题。新丰县民政部门对该中心监管失职,存在渎职行为。
韶关市相关部门对涉有关问题人员已经采取严厉措施。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于3月2日被依法取缔。韶关市公安局于3月8日将托养中心出资人刘秀玉、托养中心法人代表罗丽芳刑事拘留,于3月9日将托养中心工作人员罗增碧、李志成刑事拘留。3月15日以来,韶关市纪委分别对涉有关问题的新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任新丰县民政局局长)李翠琼和新丰县中小企业局局长李伟理进行组织审查。新丰县委已对县民政局局长刘祥铁和分管社会救助工作的副局长朱雄欣作出停职检查决定。韶关市委已对翁源县政协副主席(新丰县原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赖展锋作出停职检查决定。
省市联合调查组负责同志表示,对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所有被托养人员的详尽情况,调查组将彻查到底;无论涉及到谁,都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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