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条搭配豆浆,是很多市民喜欢的早餐组合,下面咱们就来说说油条的事儿。今年的3月14日,西乡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警方对石埠镇的一些早餐摊点开展了突击检查,当执法组对一家油条作坊进行检查时,发现这家店存在超标使用明矾的违法行为。之后,油条作坊的父子俩被检察机关起诉到了法院。近日,油条作坊的父子俩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双双坐上了被告席。
执法小组在这家油条作坊内查扣了两袋明矾,通过询问执法人员了解到,为了使油条炸出来更加香脆,店家在发面时就往油条里添加明矾,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近3年。
随后,警方将正在送餐的全某父子俩控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在对全某的早餐各类品种进行检测后,检测出全某制作的油条铝残留量分别为811mgkg、915mgkg、917mgkg,均超过了食品国家标准100mgkg八倍以上,最终全某父子俩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到了法院。今天上午,兴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全某学表示,自己年幼时就跟东北一位作坊师傅学习炸油条,多年来都一直往油条里添加明矾,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油条在出锅后能够香脆,同时长时间地保持脆硬不软化,吃起来更加美味可口。
全某学声称自己并不知道过量添加明矾会导致油条铝超标,然而更让人意外的是,全某学的儿子全某是一名化工专业的大学生,在帮助父亲打下手的一年多时间里,竟然也不懂明矾超标的危害,对油条里添加明矾不闻不问,默认了父亲这样的违规生产行为。
检察机关表示,各种证据表明全某父子俩明知往油条里添加明矾长期食用会对人体肾脏造成不可逆的损伤,而无视消费者生命健康违规出售铝超标的油条,已经符合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刑事标准,建议法庭追究父子俩的刑事责任。随后兴宁法院当庭对全某父子进行了一审宣判。
审判长宣判,被告人全某学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二,被告人全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三,被告人全某学、全某共同向本院缴纳赔偿金人民币二十七万六千四百一十元,赔偿款上缴国库;四,被告人全某学、全某在南宁市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人全某表示,因为自己的愚昧无知,不知道这些对人体有伤害,深刻检讨自己,并且以后保证不再对其他什么人造成伤害。以后从事这方面也会去多学一些副食品安全法。
一审判决后,全某父子俩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民以食为天,希望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摊贩和商人们能够遵纪守法,凭着良心守着法律从事生产作业,同时也希望监督部门能够加大查处力度,对一些违法摊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查处,确保市民吃上放心食品。
(视频来源:南宁台 实习编辑: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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