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熟可谓骗子的一大套路。家住如皋的陈女士一直想在市区买套新房子。听到自己曾经的一个同事说,能帮忙买到低价房,陈女士以为自己捡到了便宜,结果却发现被“套路”了。
陈女士原先住在如皋郊区,为了孩子的上学问题,去年下半年她一直为买房而奔波。直到她听到原来的一位同事李某说自己有“路子”,能搞到比市场价便宜三四千一平米的房子。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官朱媛媛:“(李某)还说自己辞职之后,到如皋非常一家知名的房地产公司,给老板当司机,所以跟老板很熟,能够以低价买到这个房子。”
陈女士一开始也半信半疑,后来李某想到自己有这个小区一处房子的钥匙,于是他带陈女士现场看了房。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官朱媛媛:“(李某)他们家有一个亲戚,确实买了这个楼盘的房子,后来好像是因为不合适,当时只交了订金,找关系把房子退掉了,退了之后不知道当时出于什么心理,自己留了一把钥匙,带这个女的(陈女士)看了一次,这个女的对楼房各方面都很满意。”
这下陈女士对李某是深信不疑了,于是她又向别人借了钱,一下子买了两套。双方签订了合同,还付给李某25万元的订金。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官朱媛媛:“女被害人家里有很多亲戚,也是住在城郊,听说她买了很便宜的房子,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 ,一共有十户人家,通过这样的方式骗了十户人家,一共是210万元,其中还包括一些高价的香烟。”
等到约定拿房的时候,李某却玩起了失踪,要么说自己在外地,要么说工程上出了问题。李女士和其他购房者实在等不及了,就到售楼处去找李某,这一找才发现自己受骗了。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官朱媛媛:“当时售楼处就有一个经理,发现这几个人一直坐在那里很奇怪,就问是怎么回事,他们就说我们买了你这边的房子,在等人过来,结果经理就拿起一个人的合同,发现落款章的公司名称,跟他们公司的全称都不一样,然后就跟他们讲,你们有可能是被骗了,遇到骗子了。”
随后,李女士等人报了警。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并将部分赃款退还给受害人。
(来源:南通新闻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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